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统计局
2022年12月30日
经核算,2021年全国体育产业总规模(总产出)为31175亿元,增加值为12245亿元。与2020年相比,体育产业总产出增长13.9%(未扣除价格因素,下同),增加值增长14.1%。
从内部构成看,体育服务业增加值为8576亿元,占体育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70.0%,比上年提高1.3个百分点。体育用品及相关产品制造增加值为3433亿元,占体育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28.0%,比上年下降1.3个百分点。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增加值为236亿元,占体育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1.9%,比上年下降0.1个百分点。
从增长速度看,随着全民健身和体育竞赛活动的有序恢复,叠加2020年基数较低因素,体育产业实现较快增长。与上年相比,体育竞赛表演活动增加值增长26.1%,体育健身休闲活动增加值增长21.1%,体育场地和设施管理增加值增长27.7%,体育经纪与代理、广告与会展、表演与设计服务增加值增长21.9%。以非接触性活动为主的体育传媒与信息服务增加值保持较快增长,增速为19.9%。
附注
常住单位指在我国经济领土范围内具有经济利益中心的经济单位。
生产是指在机构单位负责、控制和管理下,利用劳动和资本等要素,创造新的货物和服务产出的活动。
体育产业核算分类采用《体育产业统计分类(2019)》。《体育产业统计分类(2019)》是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》(GB/T 4754-2017)的派生分类,是对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》(GB/T 4754-2017)中符合体育产业特征的有关活动的再分类。